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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州市立医院遴选劳务公司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需引进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岗位,派遣公司需根据医院用工需求进行人员派遣。现公开遴选劳务公司为我院提供第三方人力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遴选。

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ZCB-2026-015

1、项目名称:遴选劳务公司项目

2、项目地点:抚州市立医院(赣东大道421号)

3、项目内容:见下表

序号

采购内容

主要内容

服务

1

劳务公司人力服务

按照我院用工要求进行招聘、面试并派遣至我院,并按我院提供的标准,为派至我院的第三方人员购买五险、商业险及税费。每月所需人员约22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增减。

两年

4、劳务服务费招标控制价:79元/人/月

5、项目预算:41712元(根据实有人数按月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犯罪承诺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人力资源相关项目;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报名人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其他供货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

5、业绩证明;

特殊说明供应商需在项目成交公示前须完成中国残联就业服务平台备案,否则视为虚假应标为规范残疾人用工管理、明确权责归属、保障医院残疾人就业认定权益,中标后双方需另行签订专项协议,明确约定:所派驻残疾人员就业资格、就业认定(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等)由我院负责审核认定;其医保、社保统一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依规代为缴纳,确保用工合规、资料可查、认定有效、权责清晰。

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清晰)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制。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3日至9月7日止,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抚州市立医院招采办(行政楼510)。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9179467900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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