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需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同步开展2025年-2027年度零星维修结算审核服务。现面向全社会发出采购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所参与报名。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抚州市立医院2025-2027年度零星维修结算审核服务
2、项目地点:抚州市立医院(赣东大道421号)
3、项目招标控制价:350元/每份(单项造价5万元以内)
4、采购方式: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邀请直选+竞价;发布报名公告邀请造价咨询公司。
二、供货商资质及能力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造价咨询单位应当熟悉国家级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要求,掌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应专业的工程量消耗量定额。
3、已入驻江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4、具备3名一级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及3名一级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
三、采购需求
1、按照维修合同要求,完成医院3家零星维修单位2年内(合计总造价不超过30万元)所有零星维修结算审核(最高不超过24份结算审核报告),原则上每季度根据各个维修单位提交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审核并付款(如零星维修单位未及时提交资料或单季度维修总金额低于5000元,可顺延至下季度办理结算)。
2、咨询服务费报价=每份结算审核报告费用(原则上单项维修评审造价在5万元以内)*24份;实际咨询服务费以实际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份数计算。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审核单位收到项目完整资料之日起7天内完成结算审核服务并出具正式结算审核报告。
2、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 元/每份报告计算结算审核费用,每年底支付当年所有费用,一次性支付。
3、付款条件:咨询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咨询机构向采购人开具合法票据,发票不得由第三方代开,咨询机构未提供合法票据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4、咨询机构拟派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五、承诺服务条款
1.中标人应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规则,加强对派出人员管理,派出人员须依法审核,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廉政规定,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不得将该项审计产生的相关工作成果、材料和观点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我院许可,不得用于与本项服务以外的其他方面应用。
2.中标人要服从我院的管理,审计过程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严格遵守政府法令和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审计过程中掌握的我院的文件、设备、数据等信息,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我院的工作要求实施审计,对其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六、参与报名
1、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法人代表授权书;③造价工程师证件;
2、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8月3日下午17时前,报名文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3、地点:抚州市立医院行政楼后勤保障部(临川区赣东大道421号)
4、联系人:周老师(15870770791)
七、其他
若报名符合审核的中介达到3家以上,报名结束次日,招标采购中心会在江西省中介服务超市发布采购公告,通过邀请直选+竞价的方式选取中介。报名截止时,若参与投标单位不足3家,将另行发布采购公告,原报名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