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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立医院2025年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抚州市立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8名。现将具体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岗位及人数(共8个

岗位名称

需求人数

见习待遇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见

习福利

护理员

5

2000元/月

大专以上

护理

享工作餐

呼吸科/内科见习医生

1

2000元/月

大专以上

临床医学

享工作餐

影像科

见习医生

2

2000元/月

大专以上

临床医学

享工作餐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服从分配团结同事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届、2025届)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收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招收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限工作日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抚州市赣东大道421行政楼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94-8235766,联系人:肖宇宽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岗位有学位要求,则需再打印一份《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抚州市立医院见习岗位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的资格条件对见习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收条件的见习对象,将进入笔试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见习招工作始终,见习对象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见习招收资格。

(三)考核

分为笔试及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招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费自理),参照事业单位的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同时,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由市就业创业中心审核。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见习招收

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市就业创业中心审核无误后,须签订《抚州市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协议书》

四、见习待遇

1.见习期限为12个月

2.见习人员正式见习待遇见岗位表见习期间,享受工作餐,不交五险一金,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见习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见习,必须提前1个月告知见习单位。

4.见习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见习协议即行终止。

本公告由抚州市立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抚州市立医院见习岗位报名登记表

 

 

抚州市立医院公开招收见习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出生年月


照片

户籍所在地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报名岗位


联系地址


手机

号码


 


家庭

主要

成员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近三年

奖惩情况


   本人承诺:本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名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签名):

                                                         

以上内容须填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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